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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0
海南省bet36365备用网址部门2016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主要职责为组织群众植树造林和保护森林资源管理。
(二)单位构成。县林业局为县政府正科级组成部分之一。人员编制37名,其中林业局34名、林科所3名;现实有正式干部职工51名,其中财政供养人员38名,自筹人员13名;专项资金预算人员(护林员)112名;林科所差额预算人员36名;下属事业单位有澄迈县林业服务中心、澄迈县木材检查站、澄迈县森林植物检疫站、林业科学研究所等。
1. 林业局部门本级
2. 林业科学研究所(下属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6560.65万元,支出总计5413.68万元。
(二)关于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6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4.78万元,占97%;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5.87.43万元,占0.028%。
(三)关于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1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09万元,占15%;项目支出4553.59万元,占84%。
(四)关于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74.78万元,支出5411.95万元。
(五)关于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97.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97.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28万元,占0.03%,农林水务支出4054.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6.79万元,占1.18%。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73.08万元,支出决算509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六)关于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局部门(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12万元,完成预算的0.1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在公务活动中节省各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1.38万元,下降9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接待上级检查组批次为2次,人次数为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结转7万元,本年收入307.59万元,支出314.59万元.主要用于病虫检测室研究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7年9月20日